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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8人,大姐嫁在外地,弟弟老二无妻子无子女住精神病医院里,现办出残疾证,需要有监护人,原先是最小的弟弟在哥哥入住精神病医院里照顾了9年,现与5姐,6姐因为其他原因不和,现在2姐,3姐站在老5老6这边推荐老6与弟弟争老二的监护人权益,因原来未办残疾证,现办出残疾证需要有监护人,请问监护人只能是一个?可以有两个或者所有兄弟姐妹一起做监护人吗?如果弟弟老二去世,其财产是6个兄弟姐妹平分,还是归监护人所有?

其他 2011-06-20 14: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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