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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生有六个女儿,(老女儿尚未结婚,已经成年)宅院一所,计平房四间(期中一间尚未建成)未在解决抚养老人和财产继承的问题,经亲友证人说和,六个女儿情愿同意其财产由女儿之一xxx继承,前老人所欠下的外债由继承者偿还,对老人的生活由继承者养老送终,另外六女儿在未出嫁前有同老人在居住生活上享有同等权利,今没有分歧意见,特立此约为证。(需要说明的是此房屋产是家庭共有的房产,六女儿不同意此契约)

其他 2011-06-20 18: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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