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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问题

其他 2017-05-15 22: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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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能被纳入遗产范围继承。
  • 您好,土地一般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
  • 建议是具体的说明你的案情的
  • 你好,不能继承。
  • 您好,看使用权证
  • 你好,一般土地使用权无法继承
  • 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房屋可以继承,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 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维权,专业房地产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 您好,不属于遗产范围
  • 您好,可以详细阐述你的问题,也可以电话咨询。
  • 你好,宅基地是吗?继承的是地上物
  • 不属于遗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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