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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某某永居的另一半在瑞典登记结婚,国内未登记,我们都是中国人。按照国外领证日期算,结婚两年后如果要离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以及,如果要离婚,在国外和在国内的财产该怎么算?

离婚 2017-05-18 22: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需要的。。。
  • 按照我国婚姻法,彩礼不需要再返还。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于两国法律可能会有不同,建议了解清楚瑞典的法律后,与我国婚姻法比较,选择有利的一方法院起诉。
    【追问】若在国内有婚前全款支付的房产。国内婚姻法是否不属于婚内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瑞典法律对于国内财产的判决是否在中国没有执行力?
    【回答】个人婚前全款所购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至于执行要看瑞典和我国有条约约定或者存在互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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