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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生产部的技术员,现在我们公司效益不好,其他部门缺人不招人,从生产部调。人事找到我,要求我去质保部,只因这部门人员流动大,我没同意去。可领导层就盯上我了,先是人事经理,后面有是质保部领导,如今又是公司副总都来找我谈心,要求我调,给我造成很大压力。人事一直招不到人,原因是开出的工资太低,四金扣除后到手不足3000,谁愿意来。但这不能成为他们屡次找我谈心的借口吧!我该怎么办?即便我表明立场也没有用

其他 2018-02-07 18: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以上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那么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即不可以扣除。
  •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欠薪的情形该怎么办?
    1、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向当地的媒体部门反映,求助媒体。
    4、请求司法援助。
  • 协商,如果与原岗位待遇相差很大,坚持不去用人单位也不能强迫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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