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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合同,去异地进行公司总部举行的培训,合同写如果没满两年需要赔款。培训内容为在该公司工作上课时一些必要的要求及操作流程等,请问这种培训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中的专业技术培训吗?培训合同是否生效?如离职是否赔款?

其他 2017-06-16 07: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 你好,1、协商调解。可以与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内劳动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 2、检举控告。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督或其他劳动执法部门进行揭发举报。 3、仲裁起诉。可以不经过协商或劳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并在接到仲裁书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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