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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7年买的期房,07年底交付时我们没有发现房子有问题,我没有装修最近发现房子在客厅墙上有一条贯穿的裂缝,在卧室的相应位置也有,找了一个搞建筑的朋友看过说是结构裂缝,用的砖不好.开发商至今也没有给我们开发票,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鉴定房子质量?如果房子质量真的有问题是否可要求开发商退房?

其他 2019-05-22 15: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所开发票要求如下:销售不动产,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而且:1、房产交易是商品买卖的一种,需要开具发票。
      2、发票是付款买房的支付有效凭证,可以避免法律纠纷。
      3、因为房产交易需缴纳一定的税,发票金额即是计税的基础。
      4、房产交易往往是个人间进行的,个人无法自己开具发票,因此由税务部门代开不动产发票。
      4、不动产发票也是以后该房再次交易时所必需的凭证之一。
  • 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
    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中国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 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 如果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则可以退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
    2、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比超过3%。
    3、迟延交房,经催告后3个月仍不交房。
    4、出卖人导致超过约定或法定的办理所有权登记期限1年仍不能登记。
  • 如果房屋主体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
  • 要看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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