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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是三个月,我现在只做了两个多月,不想做了,就提前一个月跟领导说我要辞工,领导就是不批

其他 2017-06-29 10: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即可,不需用人单位批准。你可以以EMS形式向用人单位邮寄书面的离职通知,并保留相关邮寄回执作为你提早通知辞职的证据。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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