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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跑了5000km,未满一年的新车被撞,对方全责,修理费要20000,都一个多月了,对方现在只赔了19000,现在联系不上人了,上法院起诉,是否可以问对方要车辆贬值费和替代交通补贴费,对方车辆只有强制险

其他 2018-06-29 12: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手术后再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

    一般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 交通强制险会在其额度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 对于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 第一,收集相关主张赔偿的证据,比如医疗费和交通费等,对于误工费、营养费等可以暂时高点估算。如果可能构成伤残,那么带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根据伤残情况再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第二、尽量与对方协商,即使对方态度强硬,也可以积极协商。当然了,同时也要做好起诉准备,比如收集相关车辆、车主和投保保险公司的信息。
  • 你好,这些主张有证据都是可以的。
  • 当事人主张车辆贬值,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交通费凭发票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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