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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组通知我家阁楼不计入补偿面积,但在房卡上有明确底层面积13.4,阁楼面积5.2,另外动迁组说阁楼不计租所以不计入补偿面积,但房卡也上也明确月租16.9元每月,而每季度的房租收据也是16.9元每月,动迁组最后说是物业提供的依据,物业说是不计算阁楼高度也只是0。8-0.9米,但我家自从单位分配后入住的高度已经大于1.8米了,而物业的资料也可能是最原始的资料,请问一下我们的权益该如何维护,毕竟房卡及月租凭证都是有理有据的

其他 2017-07-20 12:5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实是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1.2米以上的阁楼,要计入补偿面积。
  • 对于动迁协议不服,可以法院诉讼解决。
  • 要求动迁公司提供阁楼计算面积的依据。
    【追问】动迁公司的依据为物业出的房屋信息表,表内手写阁楼面积不计租高度为0.8-0.9米,所以动迁公司根据政策说是不计入面积,但实际房屋高度以超出1.8米,而且房本上也有阁楼面积,租金也是按照房本面积来缴纳的,现在物业和动迁公司说不算就不算,几十年我方也并未签订认可过物业所说的不计租以及高度,个人认为动迁公司如此单方面认可完全侵犯了我方权益,房本如同空物
  • 要求动迁组实际测量阁楼高度
  • 你好,可以 起诉维权
  • 收集证据 起诉维权
  • 按物业资料和原始调配记载确定!
    【追问】您好,因为目前情况物业是按原始资料登记为0.8-0.9米之间也不收取租金,但在我们房卡上是明确了租金以及租赁部位,既然不收取租金为何要登记在房卡之上,从我们承租人的角度来说我们自然认为缴纳的这费用是包含了阁楼的费用
    【回答】按实际规定计算,不能以你认为来认定
  • 可以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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