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96年签订购房合同,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是房产证是于99年才发下来的。我在97年8月结婚,于05年2月离婚。当时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上当时明确写明房屋归我个人所有。房产证上一直写的都是我的名字。这最近我想把这房子卖了,去房产局办理的时候,房产局的办事员说我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到场签字。他还说这离婚协议上虽说写明房屋归我所有。但当时离婚时,没来做财产分割,所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想问一下,我这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是,我现在要卖房子,是不是非要他出面才行?最主要是现在我也10多年没联系了,他也不是本地人,实在是找不到他人了。为什么写明了房屋归我所有,只是当时没去做什么财产分割,难道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当时也不知道要做这个财产分割的。。确实需要他出面,那现在我找不到他人了,我又该怎么办?谢谢各位律师帮我费心解答一下了。谢谢。

其他 2017-07-24 00: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