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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医院接一患者两岁半,医生诊断为扁挑体炎,在输液过程中,患者出现呼吸困难,肺部布满湿罗音,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省级尸检病毒性脑炎,经州级医学会鉴定属于漏诊--甲级乙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问在门诊条件有限,加上来时症状不明显,这样的漏诊算医疗事故?

其他 2011-07-18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对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 属于医疗事故,现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由法院再另行指定司法鉴定,如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与司法鉴定不一致,以司法鉴定为准。
  • 要具体分析患儿在你处门诊时的具体临床表现和治疗情况,病毒性脑炎, 一般的门诊,在初次接诊的情况下,很能诊断,如多次在你处检查治疗,病情危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那医院是有责任的。建议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如确有依据,可以提请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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