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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8年8月与开发商签一购房合同总款170万,付首付60万元,后因贷款利息太高(要上浮40%,开发商做的置业计划表是上浮10%)未办理贷款,我也不想卖了。于08年12月向开发商提出要求中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赔偿开发商2%房款,但开发商到现在就是不退款款我,说购房合同中延期不付款只有买方提出中止的权力,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09-03-23 22: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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