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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了一家奶茶店应聘、当时说试用期是三天,可结果到了第四天他们又说觉得我做的不太熟悉、试用期需要延长至5天。五天后他们要是觉得满意就继续做、不满意就走人而且还没工资。所以我第四天就直接说我不做了,他们也不付我工资,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7-08-05 2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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