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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打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反还邮票. 问:1、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2、法院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

诉讼 2011-07-06 23: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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