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问题详情:朋友父亲是一名八公山水泥厂员工,在职30多年,还有3个月退休,属于特殊工种,身体一向健壮!三年前调度阜阳水泥厂,2017年8月11日清晨6点40分,单位通知朋友家里,其父亲身体出现状况,需要家属去阜阳一趟,厂里安排车辆送亲属去阜阳,到了阜阳赶到宿舍已经9点多,被告知其父亲在宿舍已经死亡!遗体便从阜阳拉回淮南殡仪馆,厂里出面协商赔其父亲5至6万元!请问这种赔偿金额合理吗?

其他 2017-08-13 17: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工作时间岗位上发生疾病死亡的,属于工伤,你反映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是工作时间和场所来认定。
    【追问】七点上班,法医验证5至七点死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