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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XX公司的代理商,代理其商品经营以加盟专卖模式,合同到期后我库存仍有代理的商品,现公司要求我将店里有关其VI标志拆去,否则追究我的法律责任。请问我可以保留现状不拆除标志吗?我是否可以继续将现有的库存销售掉,这样销售是否算侵权,最重要想问侵犯法律条文哪一条哪一款?

其他 2017-08-19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况可以继续销售: 经过商标权利人的许可; 商标使用权协议中明确约定:商标使用权许可届满后,库存商品可以继续销售; 就库存产品和商标权利人达成新的补充协议。 如果没有上述许可或协议,会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商标权利人可以追究侵权责任。 如果库存不大,最好协商处理。
  • 你应当查处标志;库存商品是你买的,你可以继续卖。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这是他们的产品,你不能拆去,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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