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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8月10号在上班时,高压水从下水道窜出,当时脚正站在下水口上,高压水直接打穿鞋底然后打到脚掌上,左脚前脚掌第四指根部附近,差一层皮脚掌就穿透了,医院拍片无骨折,缝一针治疗20余天,情况基本好转,如今脚还有肿胀,不能行走,第四指活动困难,请问我这种情况符合工伤等级报工伤吗?

其他 2017-08-30 13: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然可以,您好,有签署劳动合同吗?或者说有工资单工作服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具体赔偿要看你的具体案情,能证明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要求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不能认定工伤就只能申请伤残鉴定,走人损路线。赔偿跟具体的伤情以及个人情况相关,建议电话联系告知具体情形,以便我们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 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追问】我就是怕鉴定不够工伤级别,反而会闹得满城风雨,我就想知道我这够不够评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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