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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案件到了检察院又返回派出所是怎么回事

刑事辩护 2017-09-06 09: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事诉讼中,案件进行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院再退回公安机关,说明这个案件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你好,刑事诉讼中,案件进行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院再退回公安机关,说明这个案件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 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 你好,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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