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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突然去世了,留下存款,不知道密码,公证处,需要多少钱

其他 2018-11-07 00: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公证处收费: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 80 2、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 500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证据保全:(1)证人、证言书证保全 200 400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动产, 其它物证保全 1000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1000 5、票据拒绝证书 400 6、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使用许可 500 7、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其它法律文书其它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500 100 8、证明经济合同: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50万元以下部分收3‰,不足200收200; (2)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收2.5 ‰;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收2‰ ; (4)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收1.5‰ (5)2000万元至5000元部分收1‰; (6)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0.5‰ (7)1亿元以上部分收0.1‰。 9 其它经济合同 (1)2万元以下的收1%,不足50元按50 元收取; (2)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收8‰; (3)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收6‰; (4)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收5‰; (5)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收4‰; (6) 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收3‰; (7)2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收2‰ (8)300万元至400万元部分收1‰; (9)400万元以上部分收0.5‰. 10 证明民事协议 200,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 11 证明收养关系:生父母共同送养 500 生父母单方送养; 800 其他监护人送养 1000 12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 2% ,最低 200 13 提存公证 0.3%,最低100。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14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 ‰ 15 遗嘱 200 16 确认遗嘱效力 300 17 证明对财产(含遗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0.2%,最低200 18 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涉及人身权益的 (2)涉及人身权益以外其他关系的 100 无标的额的,200 有标的额的,0.1%,最低200 19 证明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20 20 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含遗嘱) 每件每年50 (2)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公证 200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 80 (4)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50 (5)代拟经济合同 双方协商收费 (6)解答法律咨询   双方协商收费 21 证明抽奖、抽签、开奖及其他现场公证 (1)非营利性的 (2)营利性的 500按标的额的0.1%,最低500 22 证明拍卖、彩票销售 1000000元及以下,按0.8‰;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0.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按0.3‰; 1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0.2‰。 23 招投标公证 2000000元以下,每件500; 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2‰; 5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1‰。 24 证明股票、债券发行上市法律事务 按发行上市总额的0.5‰,最高不超过50000元 25 证明签名、印章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件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 民事类50 经济类300 26 证明财产分割 公民每人每宗200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宗500 27 解除收养关系 200 28 证明劳务合同、聘用合同 80 29 证明出国留学协议 200 30 证明出口商品注册商标 500 31 承担公证顾问事务 双方协商收费 32 查询公证档案资料 20 33 公证书翻译(英文)费 每千字收60,不足千字按一千字收费 34 副本 20
  • 具体问公证处
  •   死亡赔偿金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流程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别有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你好,详细请咨询公证处。
  • 按照遗产数额进行公证收费。。详情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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