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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有三儿一女,房子五间,两个哥哥又外面各批三间房基地,父亲去世,弟找大队法律顾问调解,母亲说三个儿子每人三间,剩下两间四个共同继承,要拆迁了,母亲不让我要房说给钱,我不同意,如果写遗主我还能得到乱的那份吗

其他 2017-09-08 0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亲部分可以继承分割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追问】农民宅基地上有我名字如果写遗主会没有我的吗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追问】可是,那是农民宅基地,批示上有我的名字我要我那间房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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