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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发工资员工不上班如何解决

其他 2017-09-12 11: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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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按深圳市员工工资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在以上期限用人单位仍未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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