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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一个带有产权车位的二手房,签合同时上家车位已经交税但未取证。正常走完房屋过户流程后下家收到新产证,但没有车位产证。咨询交易中心下家如何拿到车为产证,交易中心答复说目前的情形(车位上家有合同交了税但没产证,房产为下家名字)只能通过开发商重新签订车位合同。上家与开发商沟通开始说可以办,但是后来说不能办。下家与开发商沟通后提交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给开发商,但最后仍然答复说不配合办理。请问:目前是否是属于上家违约?开发商是否有义务协助重新签订合同?下家如果起诉上家附带起诉开发商是否可以解决问题?起诉的话上家和下家各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谢谢!

其他 2017-09-20 16: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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