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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和继父于我18岁(虚岁)时结婚,今年我22岁了,他们正在离婚中.高二一年和他们一起住过,其他时间都住学校的.周末偶尔回去.我和他之间是否形成法律上的继承和赡养的权利和义务??? 或者说拟制血亲关系中 产生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明显(不可或缺)的条件是什么?

其他 2009-04-01 23: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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