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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农村的,已和父母分户,自1994左右起父母和我同住在我名下百平米左右的二层楼房内(之前父母另有住房,兄长造房时被拆),2002年时考虑到我小孩长大后房子会不够住,就申批扩建至140平,并与父母商定在父母名下建造40平二层楼房一间供他们居住(此时父母名下已无房产,且长年住在我名下的房产内),建成后按之前的约定与父母到当地公证处做了析产给我的公证并注明是由我出资(只有申批报告,没做房产证),之后未去土管和房管处办理过户手续。现国家正进行宅基地和房屋确权,我想就父母(母已过世)名下那40平二层楼房咨询一下:1、我可以直接把此房产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都确权到自名下吗?2、可否申请把房屋所有权先确权到我名下,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在父亲名下?(第1个问题否定后)3、假如都确权到父亲名下,当年前的析产公证在确权后还有法律效力吗?父亲百年后能过到我名下吗?我的几个兄弟还有权来要部份产权吗?(前2个问题否定后)4、能不确权,暂时保持现状(只有申批报告,没做房产证)?等将来需要不动产证时还能再申请到吗?或父亲百年后能直接申请把此房产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都确权到自名下吗?

其他 2017-11-01 06: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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