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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地上劳务下面的一个班组,包单项木工有个工人受伤了,医药费花了一万多,误工费一万多,总的两万多吧,我和劳务合同上是一万以下是我承担,一万以上是劳务承担,我承担百分之二十,我现在应该承担多少?现在劳务要我先承担一万,剩下的一万多还要我出百分之二十,我想问下这合理吗?我该承担多少?

其他 2019-04-08 01: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您走诉讼途径。
    【追问】还不如不说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在工地工作后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则可以依法获得包括误工费在内的下列各项费用: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食宿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护工标准(单位支付)
  • 你好,工人受伤涉及工伤问题,具体情况建议详询律师听取专业意见。
  • 协商不成让员工起诉去
    【追问】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是只承担百分之二十,还是先承担一万,剩下的一万多我再承担百分之二十?
    【回答】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当然合理,你们不是就这么协商的嘛。
    【追问】总的是两万多,劳务要我先承担一万,剩下的一万我在承担百分之二十,这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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