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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离婚,离婚条件是我向对方要22万人民币,当时给对方写了收条,但是收条上只写了今收到某某给的人民币22万圆整,签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这样的话会给以后带来麻烦吗?离婚协议上是写明没有共同债权债务的

离婚 2017-11-02 16: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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