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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我们小区的绿化被隔壁酒店破坏,已经一年了,追问多次,物业公司置之不理,只有让我报警。请问这样的事情应该是物业报警处理还是应该我们业主报警处理?二:物业公司允许同是该物业服务对象的写字楼把装修垃圾堆放在我们小区里,但是没有事先告知并且获得我们业主同意,这样的做法属于侵权吗?谢谢答复!

其他 2020-08-08 00: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物权法专门设置了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该章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报警你和物业都有权利。但物业不光是他的权利还是他的义务。他有责任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物业的做法显然侵犯了业主的“相邻权”对业主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物业工作不能让业主满意,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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