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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大型家装设计公司,2016年成立,我入职已满一年,当时认识给两份劳动合同我签,但是上面公司并没有签好也没有盖公章,就是一个空白的。我签好之后至今没有给我本人一份,而且每个月发工资会拖几天,也不公布原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吗

其他 2017-11-16 16: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暂时没有理由辞职,合同也算签了,只是没给您,对方可以直接把合同拿出来。只有拖欠工资才可以作为主动辞职的理由。社保有缴纳吗?或者说有其他情形?可以把具体情况给我说说,我来给您直接的指导。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单位是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您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您聘请相关专业律师,具体情况您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您好,可以要求公司给予您有一份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有给您缴纳社保吗?没有缴纳可以要求补缴。如果损失不大,建议协商解决。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追问】找公司要过,公司不给,说什么要领导审批通过才给。社保没什么问题,都是在正常的缴纳。
  • 您好!那单位有没有给您买社保?如果没有给您买的话,那您就可以要求单位给您买社保,病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请问您月薪多少?
  • 您好,您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公司的盖章,那么可能是无效的,那么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合同,要求自负双倍工资,建议您来电咨询,便于我们了解详情。
  • 你好,是可以的。方便的话建议你来电我们帮助你详细分析,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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