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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不在的情况下他人翻包后,我少了一串钥匙和一百元人民币多了一条短裤,就这样老板不分青红皂白把我除名,并扣了一千元人民币。当天我叫秘书吊监控看,到现在也没有吊出来看。因为翻包的人是老板的妹妹。事发后老板利用我的朋友和他的助手劝说;叫我吃一个闷亏和不要让老板难做人,认识一下错误事情不要搞大了,也不追究谁对谁错,就让他过去吧,我也想要在他那里干活的话,还不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就这样老板说话不算话还大作文章。现在我想讨回公道,在厂工作十年以上应该有补偿金的,还要老板妹妹培偿精神损失费,追回我失劫的财物,是不是也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这样的话我能吿赢吗?

其他 2011-07-27 15: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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