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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某工厂上班,上了四年,结果因为污染厂子关闭了,现在又开业了,但在他放假期间怀孕了,厂子有权利解雇我吗

其他 2017-11-25 2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 你好,不得解除。
  • 没有权利,在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没有合同,厂子放假6个月,给交着养老,可是怀孕了,说这6个月养老钱让自己补上,如果回去上班了这6个月保险不用自己交
    【回答】有劳动关系,保险依法应当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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