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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的弟弟去世了,他的弟弟是低保户,又无子女,生前在养老院度过的,请问我的爸爸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7-12-07 10: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追问】养老院有继承权吗
    【回答】如果弟弟生前和养老院签订过遗赠抚养协议的话,养老院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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