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因卫生间漏水问题与楼下住户发生纠纷,我成被告。 原告证据:原告提交了其卫生间墙壁漏水被污染的照片,没有其他证据。 原告理由:因为是相邻关系,只要水从楼上漏下,我住楼上,我就要承担责任。 法官态度:法官采信原告证据,认为原告现有证据能证明我方漏水。如果我方对此有异议,让我方申请房屋漏水鉴定,以证明漏水不是我方造成。法官给我方10天时间申请漏水鉴定,否则就让我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我方观点:原告的照片证据,只能证明卫生间因漏水被污染,无法证明漏水是我方造成的。民事诉讼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应该是原告举证我方漏水,要进行卫生间漏水鉴定,也应该是由原告提出。 咨询的问题: 1、法官让我方申请做漏水鉴定,以证明漏水不是我方责任,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2、有人说,民事诉讼有举证倒置,请问此案能否适用举证倒置原则? 3、法官在调解、审判过程中有明显偏向原告的情况,比如指导原告如何搜集证据、如何对我方证据进行反驳等。法官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4、此案完成审理,但没有宣判?现阶段,我应该怎么办?是申请房屋漏水鉴定?还是等待判决,再提起上诉? 请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其他 2014-03-31 02:2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本案是一个侵权案件,原告应当对漏水的原因举证。本案是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法官应当中立。法官的做法不合理。漏水鉴定应由原告申请。等待判决,如不服再上诉。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1、医疗事故鉴定。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2、鉴定材料包括哪些?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 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后的维权途径:1、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2、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3、 12315维权。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再使用12315维权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当交易的有效凭证。
      4、 媒体曝光维权。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 你好。建议找一个维修师傅看看,到底是几楼漏水。
  • 法官现在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你,你不举证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 1、本案是一个侵权案件,原告应当对漏水的原因举证。因为漏水可能是天花板的原因,可能是下水管道的原因。如果是天花板,可能原告自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下水管道,在下水管道的何处破的,可能还要把开发商追加为被告。问题就变的很复杂了。 2、本案是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3、法官应当中立。法官的做法不合理。 4、漏水鉴定应由原告申请。等待判决,再上诉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