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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7年11月30日晚上班时,骑车进入厂区内前往车棚时在出货口(出货口在员工上下班路上)时,撞在叉车抬升臂上,当时天色昏暗,光线不明,叉车没有作业,抬升臂升起,叉车司机与货车司机在一旁聊天。致使本人口鼻流血不止,面部多出擦伤。半小时后,前往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诊断处理,CT报告示鼻骨骨折,医生建议一周后复诊,视情况决定是否行鼻骨骨折复位手术。一周后复查,CT报告显示鼻骨骨折,可选做骨折复位手术。2017年12月15日,面部外伤好转后,前往公司与工厂协商申报工伤以及医药费用及赔偿问题时,工厂领导敷衍了事,拖到现在,时至今日,工伤认定也没有申报。特咨询有关部门是否可认定工伤,申请赔偿。

工伤赔偿 2017-12-19 14: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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