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金店做导购,主要负责卖银器,刚入职时组长说其他柜台繁忙时可以去帮忙,当时黄金柜台人多,比较繁忙,我过去帮忙,由于我的疏忽,丢失了价值一万六千元的黄金,发现后立即去追,没有追上,然后立即报警。店里也有监控,最后也没有找到小偷。之后老板就长时间不露面,拖欠工资,本应该15号发工资,到27号也没发,并且告知把我工资全部扣除,店里损失要我赔偿百分之八十,即一万两千元。当时恐吓我签下赔偿协议,以后每月工资全部扣除作为赔偿。刚去上班时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和赔偿协议也只有老板有,我没有。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权?

仲裁 2011-08-03 12: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芜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