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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企业的员工,本企业是大型企业,给公司签有劳动合同的,因为公司的原因(没有订单)从12月16日就开始给我们放假,放假放到1月1号。2号上班,只是说2号有事做,具体能否上班还是未知数。请问在这放假期间公司应不应该给员工支付工资?我们的底薪是1950。

其他 2017-12-26 15: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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