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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儿子过世,其名下有两处房产,并立有遗嘱给其妻子和儿子,但遗嘱没有公证其父母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7-12-31 09: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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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 你好,即使遗嘱没有公证,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可以办遗嘱继承
  • 你好,没有继承权。
  • 你好,这种情况下没有继承的权利了。
  •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该份医嘱没有无效、可撤销或篡改情形的,父母是没有继承权的
  • 只要立遗嘱人死时房子没有实际过户,遗嘱本身有效,那按遗嘱处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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