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合同主要内容:“甲与乙订一房地产转让合同。成交价60万。乙只预付15万转户办证费给甲,甲要在40天内包办好国有土地证给乙。如果甲违约要双倍返还预付款”。因此合同违反国家政府政策的硬性规定而无法履行,经双方历时两年协商未果,甲诉讼法院请求:为无效合同。经审理判决也判定:为无效合同。后乙以自己单方委托评估机构出示一份评估报告书,以信赖利益损失索赔诉讼甲,法院以乙的评估报告书的现在价120万减去原合同订的价60万等于60万加上预付款15万同期银行利息判定要甲赔偿乙。请问:这样判决合法、合理吗?甲是否要上诉?

其他 2009-04-13 2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