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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购房合同上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但是是我父母付的全款,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可否通过法院将房子判给我?

其他 2017-12-29 1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明确确定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据此规定,房产和车辆均是共同财产。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是根据双方的条件以及有利于孩子成长来确定的。如果孩子超过10周岁以上的,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至于离婚的理由,法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你介绍的情况来讲,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我认为法院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
  • 你好,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有出资的证明,可以主张出资额的返还。
  • 婚后您父母付全款买房,由于购房合同上是您与您丈夫的名字,则视为对您以及您丈夫的赠与,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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