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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休产假以及哺乳假,总共一年,这是公司规定,2017年5月1日开始上班,2017年没有年休,2018年也没有年休,这个合理吗,我在江苏高速公路上班,是一名收费员

其他 2018-01-13 21: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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