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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大妈去世,大伯还在,但是大伯家没有子女,领养了一个儿子,后娶了儿媳妇,儿子儿媳又没有子女,儿子已经去世10年,儿媳妇对大伯不好,大伯之前与他儿媳签了一个养老协议,协议内容为:大伯养老送终由养儿媳负责,以后他俩老口的房子由她继承,但养儿媳签协议后对大伯置之不理,后打官司解除了协议,请问现在大伯可以处理自己的房子吗,若能处理,需要什么手续?

其他 2019-11-23 05: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想要领养特殊孩子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1、领养的孩子是弃婴,或者被遗弃的儿童时,  想要领养孩子的人应当提交本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  2、如果领养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婴儿、儿童,领养人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领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3、领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你好,可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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