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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我有精神疾病,我父母给我留了房产,我和我前妻离婚,女儿给了前妻,但是我父母给我写的是谁抚养我谁可以继承我的房产,因为我和我女儿多年不联系,我不想给我女儿继承,也不想她抚养,我以后去世了也不希望我女儿继承房产,我该怎么办?我这个病一会清醒一会糊涂

遗产继承 2024-02-25 16: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精神疾病是一种严重的健康问题,需要得到专业的医疗和心理支持。如果您感觉自己的病情不稳定,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医生,并按照他们的建议进行治疗和管理。 关于您的房产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些建议,但请注意,最终的决策应该由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当地法律进行评估和指导。 咨询律师:首先,您可以咨询一位专业的律师,向他们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和意愿。律师将能够为您提供有关当地法律和财产继承方面的专业建议。 立遗嘱:您可以考虑立一份遗嘱,明确您的意愿。遗嘱是一份法律文件,可以规定财产的分配和继承方式。在立遗嘱时,确保您的精神状态稳定,以避免任何潜在的法律问题。 与家人沟通:尽管您和女儿之间存在一些隔阂,但尽量与她进行沟通。解释您的困境和担忧,看是否能够达成一种解决方案,使她理解您的意愿。 寻求家庭支持:如果您有其他家庭成员或亲密朋友,可以与他们讨论您的情况。他们可能能够提供一些支持和建议。 法律程序:如果无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财产继承问题。这可能包括起诉前妻并要求法院判决房产的分配方式。 最重要的是,确保您的精神健康得到妥善关注和治疗。与专业医生和法律专业人士合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为您的家人提供支持。
  • 您好,首先您需要先继承父母的房产,将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然后您再根据自己的实际,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遗产指定由某个来继承。

  •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声明之后才能办理。
    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3、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书。
    4、取得了上述证明后,申请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则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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