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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因脑梗失语,但头脑清醒,想立遗嘱,怎么立才能得到法律认可,目前她是个独寡老人,身边无子女,老伴过世,有一套住房,但是在老伴名下,另外她有兄弟姐妹五人,有三个已过世,象这种情况怎么继承?

其他 2018-02-01 21: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 自己能写的,可立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自行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写明年、月、日
  • 您好:可以自书或者代书遗嘱,也可以公证遗嘱。
  • 你好,可有老人一个人继承,办理继承公证,然后过户。
  • 您好,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其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两种继承方式共同存在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按遗嘱中的内容执行。遗嘱中未列的遗产,仍可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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