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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兄弟三个,我排行老二,父母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我和哥哥都已签署放弃继承遗产声明,房本只写了我弟弟的名字。今年弟弟突然去世了,没有遗嘱,无子女,无配偶,无父母。哥哥也先于弟弟去世。嫂子来找我说要分遗产,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是应该和嫂子平分,还是只属于我?哥哥早就在弟弟前去世了,嫂子有继承权吗?哥哥家有一个儿子,哥哥的儿子又继承权吗?

其他 2019-05-16 10: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也未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一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 子女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去世,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子女的遗产,参与遗产分配。
  • 继承权必需具备:(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继承权的主体包括: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您好,您可以写清楚放弃谁的份额,此外,您母亲健在,还不涉及到遗产的问题,但是,您所签的协议里,关于份额的问题,一定要写清楚。 您们放弃父亲的份额,如果有一人没有放弃,可能房子就过户到那个人的名字上。如果您放弃父亲的份额,可能房子就过户到您母亲的头上,变成您母亲的财产。后期如果您母亲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其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两种继承方式共同存在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按遗嘱中的内容执行。遗嘱中未列的遗产,仍可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 你好,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房屋是什么性质的
  • 您好,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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