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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买房,以后结婚不想做婚前财产公证。但在婚姻存续期间我先于配偶离开,我的房产是由配偶继承吗?如果这种情况发生我想将房产留给我的父母?应该怎么做?通过什么方式留给他们费用最低?

其他 2019-09-24 13: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情况如果您不留遗嘱的话,那您的配偶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与您的子女、父母(如果还健在)一起继承的,如果您只需留给父母,那就可以立一个书面遗嘱就可以了,如果公证一下,效力就更强了。
  • 你好,你的房产有你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如果房子是你个人的财产,你可以直接过户给你父母,去房管局就可以了,此时你配偶无权过问。或者呢你可以写一份遗嘱然后进行公证,这种方法可能好一点。具体你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办理,费用也不高。如果你不方便在网上说明情况,你这边方便的话,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免费来电说明详细情况,咱们一起具体分析分析帮你想想策略办法。祝你问题早日解决。
  • 您好!一般如果您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您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以继承房产,一般是均分,如果您想把房子给您父母,那就可以立一个遗嘱,声明房子由您父母继承,这样就可以了。
    【追问】谢谢!如何立遗嘱?费用怎样最低?是继承还是赠与费用低?
    【回答】您好!这个您要咨询税务局与房管局,看收取过户费与税费哪一个低的。
  •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   住房如果是夫妻婚后共有住房,就是婚后共有住房,夫妻一方死亡,需要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  可以由儿子继承死者那一半产权份额,再由死者配偶把另一半房产份额赠与过户给儿子。这样儿子就拥有全部产权。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你好,婚前买的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你想把房产留给你的父母,你可以制定遗嘱。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遗嘱的事项,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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