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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9年底购进了成都外双楠一套住房,从去年5月入住到这个月都是每个月向物管缴纳了200元的停车费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刚才接到物管通知~下个月开始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将不再出租,让我向卖了车位然后出租的业主来租车位,但是在小区的背后大概有200个地面停车位一直空着!物管说这个地上的停车位要等小区入住率达到一个值以后要和业主,派出所,然后房管所一起决定后才能决定这个地上的停车场能不能停车,怎么停!我就很疑惑,这个在小区的范围以内,为什么一个停车场还要那么多单位的参与才能停,成都市政府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谢谢~

其他 2011-08-13 14: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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