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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撤销,把员工转让给其它公司,劳动合同还能生效吗?员工还能拿到补偿金呢

其他 2018-02-26 01: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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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需要双方都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 不过你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求经济补偿。
  • 公司未缴纳社保、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都属于法定事由,您可即刻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满一年满六个月的按照一年工龄算。由于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到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
  • 你好原劳动合同效力终止,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拒绝,并要求要求经济补偿。
  •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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