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在公司是一名员工、是电焊工,定的是长期合同,有五险一金,玌在己生病是食到癌,无法在公司干下去了,公司有没有什么倍尚呢?

其他 2018-02-27 11: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 首先,可以享受最长两年的医疗期,医疗期内,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 其次,医疗期满后,无法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