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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有一还建房因为家庭暴力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吗?

其他 2018-03-13 0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除非有协议约定归属,否则不能要求分割。
  • 您好 首先这是两个问题,婚前房要看产证的名字,如果单男方名字则属于男方,但是只要有还贷证据比如银行账目信息这些,可以要求还贷的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要求适当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家暴,属于法定离婚是由和法定的损害赔偿条件,不仅可以分割财产,还可以要求男方经济补偿或者直接起诉家庭暴力。
  •   由于该房产是由一方婚前所建造,那么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能分割,这与双方离婚的原因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时,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其遭遇家庭暴力,那么其在离婚时,应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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