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母经过公证将房产赠与子女,之后子女不赡养父母,父母能否撤回公证将房屋收回

其他 2020-02-11 09:1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撤销的。需要证明对方不尽赡养义务
  • 可以通过公证将赠与撤回。
  •  一、房产赠与公证的收费标准和存款赠与公证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
      二、赠与公证包括赠与合同公证、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属于双方法律行为,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只需要赠与人或者受赠人单方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三、赠与公证的收费标准是按照赠与标的额的2%收取公证费,如果是房产,一般是按照房产评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
  • 父母将房产赠与其中一子女,不需要得到其他子女的认可。只要是父母的房产,有处理的权利。《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十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四十一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在收养关系成立的前提下,养子女应当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即使在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成年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也应当支付生活费。
  • 在房产还没有进行过户登记之前,父母可以通过公证将赠与撤回。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威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